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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税务登记
2.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多选题的常设考点,另外,需要注意提示的内容。
【高频考点】税务登记的内容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
1.设立税务登记。根据设立税务登记的内容,总结知识点如下:
(1)先工商,后税务,自领取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以及相关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
(2)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
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4)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提示】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的情况:
A.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属于变更税务登记;
B.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应先注销税务登记,再到新址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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