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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习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17

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距离考试还有267天。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为帮助大家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涉税鉴证业务实施相关知识点,2017税务师加油!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实施

1.税务师应当指导和监督助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2.税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参与专家的工作,并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3.获取证据方法

4.证据的有效性

5.作出鉴证结论的标准

(1)税法标准

(2)其他标准

6.(1)工作底稿: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至少保存10年,另有规定除外。

证据资格:证据相关性、证据合法性

证明能力:证据真实性、证据充分性

(2)工作底稿:未经涉税鉴证业务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他人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

a.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

b.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

c.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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