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练习题:纳税人放弃免税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3

  注册税务师备考复习中,正保会计网校很多学员会把自己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或者自己总结归纳的知识点,或者章节练习题等发布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一方面可以自己备查,经常来学习加以巩固,另一方面,也可以和考友们一起学习,一起讨论。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批

B、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应当自放弃免税权的下一个纳税年度起开始正常计算缴纳增值税

C、纳税人既可以放弃全部货物和劳务的免税权,也可以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

D、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E、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标准答案] DE

[答案解析]

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不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

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