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下面是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印花税征税对象——列举征税
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的其他凭证。
13个税目: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详细解释:
1.购销合同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1)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2)技术咨询合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12.营业账簿
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13.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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