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让广大学员能够更好地掌握“营改增”会计处理方式,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整理了“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