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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营改增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23

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1日-12日,备考模式已经开启,相信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因为遇到的难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而苦恼,此时,可以合理利用网校的答疑板。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以下是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答疑精华,希望对备考的你有所帮助!

问题:针对非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书上的差额纳税,没有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的,你归纳这里说是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处理呢?老师如何考试应如何处理分录?

回答: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是针对差额征税。

例题:某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进口融资租赁用设备一台,进口价3000000元,报关进口时海关征收关税600000元,增值税612000元,分别取得海关关税完税凭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本月报送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价款、税款均已支付。

解析:

抵减的销售额=600000÷(1+17%)=512820.51(元)

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3512820.51

  应交税费——增(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87179.49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612000

  贷:银行存款 4212000

对于非房地产销售不动产是不同的。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7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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