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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点评:股东权利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6-15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

第一题:

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A.10日

B.1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根据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题:

下列关于公司法中股东权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B.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C.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行为的,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法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所以选项A表述错误。

点评:第一题: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本题考核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本题难度不大,纯属记忆性的题目,考生需要准确记忆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规定的相关内容。

点评:第二题: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

本题考核股东权利的相关规定。股东权利是公司法考点中不能忽视的一点,考生需要对股东享有哪些权利,以及什么类型的股东在什么情形下才享有权利等内容,准确记忆并掌握该知识点内容。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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