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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主体特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11-28

2017年税务师知识点

  2017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行政主体特征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立法机关:人大;司法机关:法院;党务机关:党委等除外)

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内部机构除外)政策法规处×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除外)

解释: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权、名、责”。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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