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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四个重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10-2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今年9月底发文,强调了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后相关工作的事项,其中有四个重点内容,希望各位考生和学员注意。

  一、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三、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税务部门在此期间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行业协会应继续做好行业自律相关工作。

  通过以上四项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注册税务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资格,而且还会有新的制度对注册税务师的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原有的资格证书还能继续使用。各位学员、考生原来的考试计划大可放心地继续执行。对于财会、税务人员来说,多一本证书,身价就涨一次,多一本注册税务师证书,并不会让你添加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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