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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点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8-30

2017税务师《税法二》易错题专家点评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

B.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该根据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D.合伙企业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E.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选项A,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选项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选项D,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点评】本题的正确率4.35%,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知识点是一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加强记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易错题精选汇总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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