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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注销税务登记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7-10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转眼即逝,总是在感叹时间过得太快,而没有好好珍惜。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备考阶段,学员可根据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来安排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

  知识点: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情形 注销税务登记时限
一般情况(先税务,后工商) 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特殊情况(15日) 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

相关链接:2017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各章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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