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二

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知识点:纳税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6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税务师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按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税;

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推荐: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八章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