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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新大纲公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可先学哪些章节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25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大纲已经发布,查看大纲变化>>那么,在2019年税务师新教材发布之前,手里有2018年教材的同学,哪些内容可以提前学习呢?

以下预习建议根据2019年新大纲章节整理

章节教材下发前是否可学
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内容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四章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行政复议管辖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七章 民法基本内容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九章 债权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一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十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十八章 刑事法律制度可先按18年教材学习相关内容
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第二十章 监察法律制度教材发布后再学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2019年税务师新大纲为大家整理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可学内容。大家在预习阶段针对会发生变动的内容可以先标注下来,待2019新教材颁布后再进行比对学习,然后对发生变动的内容进行着重学习,相信大家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会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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