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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29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2.国际重复征税发生的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

(2)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3)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3.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

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4.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

(1)免税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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