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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2-14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

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 

涉税服务关系分为确立、变更、终止三个阶段

阶段 具体内容
确立 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涉税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书面协议
确立程序及形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约阶段
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注意:必须修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
终止 自然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人为终止 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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