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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特殊性税务处理(06.10)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6-10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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