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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甲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24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甲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甲有权自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有权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D.甲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业务的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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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解析】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练习题

以上为2019年注册会计师《注会经济法》科目练习题,建议大家看完问题先作答、再查看答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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