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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练习题:临时股东会(3.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3-17

  多选题

  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在表决时甲、乙两名股东表示同意,甲所持表决权为15%,乙所持表决权为6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甲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股东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有效

  D.股东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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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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