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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善意取得制度(2.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2-17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是基于体现公信原则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的是(  )。

  A.宋某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刘某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的赃物

  C.于某从所有权人孙某处买得一架钢琴

  D.陈某误将孙某所有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之后陈某以合理价款将此房转让给不知情的钱某,并且陈某、钱某之间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单选题】王某购买刘某的一辆二手车,付款后直接将车开走,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驾驶该车到于某的汽车修理厂进行改装。改装完成并付清款项后,王某驾车离开。途中,王某刹车失灵发生车祸。经有关部门认定,因于某在改装该车时零件没有安装齐全,导致刹车失灵而发生车祸。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王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王某不能向于某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D.王某不能向于某请求损害赔偿,因为王某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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