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事项](1):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200万元,甲公司应当在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70%审计费用,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30%审计费用。
[分析]“上市成功”属于不确定性事项,30%的审计费用属于诱饵,诱导注册会计师改变审计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答案]不恰当。付款安排表明30%的审计费用实质是或有收费。
[事项](2):根据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对该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应由A负责]。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通过实施下列程序完成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1)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2)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3)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答案]不恰当。该项业务的质量应当由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负责。B注册会计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还应当:复核选取的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见下页链接与比较]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比较]B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1)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
(2)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链接]P466:事务所通常采用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方法:
(1)与项目合伙人进行讨论;
(2)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3)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事项](3):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就其执行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作出以下记录:1)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政策要求的程序均已实施;2)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审计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不适当;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审计报告日之前已完成。
[链接]P468:事务所应当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包括:
(1)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3)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答案]恰当。
[事项](4):A注册会计师由于事务繁忙,委托B注册会计师代为复核甲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乙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
[解析]B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保持客观性,在复核期间不应以[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外的]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审计业务。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不同,复核组成部分的工作底稿属于注册会计师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方式之一[见下页链接(节外生枝)]。
[答案]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保持客观性,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相对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参与该业务。
[链接]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CPA审计工作的方式可能包括:
(1)与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会谈,获取对组成部分及其环境的了解。
(2)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3)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组成部分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4)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集团项目组可以单独或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共同设计和实施这类程序。
(5)参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管理层的总结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
(6)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相关部分。
[事项](5)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外部信息技术专家,对甲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该信息技术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链接]15教材第十五章P333:
在考虑专家是否需要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时,应当区分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内部专家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网络的其他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包括临时员工)需要遵守所在事务所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外部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答案]恰当。
[事项](6):A注册会计师就一项疑难会计问题同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部门和外部专家,得到的咨询意见存在分歧。A注册会计师决定采纳外部专家的意见[分歧解决了吗],审计工作底稿中仅记录[记录不完整]向外部专家咨询的情况。
[链接]15教材P465:注册会计师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答案]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向技术部门咨询的情况。审计项目组与技术部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应当予以解决。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