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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专家点评:重整计划的制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07

注册会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

  单选题: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是( )。

  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1个月内

  B.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2个月内

  C.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3个月内

  D.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制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点评:本题正确率是25.24%,本题是比较细节是一个知识点。破产法的内容本身就比较繁杂,重整计划更是如此,大家学习中多点耐心。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相关链接:注册会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6.29-7.5)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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