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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会《税法》易错题解析:企业所得税法(五十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15

想要放弃的时候记得跟自己说“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属于你的”!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的学习,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学员答题情况,精选上一周《税法》科目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注会易错题

【多选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B.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C.企业将国债持有至到期,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D.企业将转让国债的价款全额作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计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D,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按规定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正确率】47.74%

       本题考查的是国债利息收入的问题,一定要注意区分利息与转让所得,国债利息是免税的,但是国债转让所得是需要纳税的,对于本题哪里有不明白的,可以去答疑板咨询,祝大家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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