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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五十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9-13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做大量的习题。想要在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

1、多选题

下列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按照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B、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C、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D、改制重组后再转让房地产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按购房发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改制重组年度起至本次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答案】AB
【解析】选项C,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选项D,按购房发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改制重组前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本次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购买年度是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的当年。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相关政策的规定:

(1)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整体改制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6)改制重组后再转让房地产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照改制重组前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确定;经批准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为作价入股时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评估价格。按购房发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按照改制重组前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本次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购买年度是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的当年。

2、多选题

以下选项中获取的房屋权属中,可以免征契税的有( )。

A、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B、以实物交换取得的房屋

C、全资子公司接受母公司划转的房屋

D、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房屋

【答案】CD
【解析】选项 A,除北上广深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选项B,没有免征契税的规定,按规定应缴纳契税;选项C,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选项D,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点评】本题考查契税税收优惠。特别注意企业改制重组契税的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改制重组:

(1)企业改制

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事业单位改制

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公司合并

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公司分立

 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企业破产

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6)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7)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8)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9)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3、单选题

下列关于契税优惠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B、房屋互换,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C、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划拨用地的,不征收契税

D、以自有房产作股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答案】A

【解析】选项B,房屋互换,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规定(互换价格差额)征收契税;选项C,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于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选项D,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因为以自有的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产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使用人未发生变化,不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不办理契税手续。

【点评】本题考查契税税收优惠。教材新增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需要特别关注。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改制重组:

(1)企业改制

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事业单位改制

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公司合并

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公司分立

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企业破产

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6)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7)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8)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9)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4、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销售营改增后开发的写字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0000万元;转让营改增之前开发的A项目,取得含税收入30000万元(A项目选择“简易征收”方式缴纳增值税)。该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为( )万元。

A、49126.21

B、48571.43

C、50000.00

D、47272.73

【答案】B

【解析】应确认收入= 20000+ 30000÷( 1+ 5%)= 48571.43(万元)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行为跨越“营改增”前后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5、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21年开发一栋写字楼,当年完工并全部销售,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工程款共计6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20%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房地产企业支付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工程款4800万元。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全部工程款6000万元开具了发票,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金额为( )万元。

A、0 

B、1200 

C、4800 

D、6000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

6、单选题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21年开发一幢住宅楼,当年完工并销售了90%。已知该企业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支出有:拆迁补偿费900万元,前期工程费100万元,建筑工程费1100万元,基础设施费2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3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250万元,银行借款利息20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年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 )万元。

A、3050 

B、2850 

C、2565 

D、2745 

【答案】C
【解析】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900+100+1100+200+300+250)×90%=2565(万元)。7、单选题

甲公司以自己房产投资联营,甲公司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计算应纳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 )。

A、房产原值  

B、房产余值  

C、房产现值  

D、房产残值 

【答案】B
【解析】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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