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2019年6月1日,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2018年5月,甲曾放弃丙欠甲的3万元借款,该借款1年后才到期
B、2019年1月,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丁
C、2019年3月,甲将戊所欠已到期5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9年5月,甲将自己的一辆车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己
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的,债权人方可撤销,因而选项D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没有做对的同学也不要灰心哟!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最好的保鲜就是不断进步。自我塑造的过程很疼,但终将遇见更好的自己!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注会考试《税法》练习题,通过做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相关链接: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