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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04-15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2019年6月1日,乙发现甲实施的下列行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是( )。

A、2018年5月,甲曾放弃丙欠甲的3万元借款,该借款1年后才到期 

B、2019年1月,甲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赠与给丁 

C、2019年3月,甲将戊所欠已到期5万元借款延期一年 

D、2019年5月,甲将自己的一辆车低价出售给不知情的己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撤销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的,债权人方可撤销,因而选项D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没有做对的同学也不要灰心哟!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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