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于丁,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甲与丁之间的转让合同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画归丁所有,只是由甲暂借该古董字画一个星期。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经乙和丙追认,丁可以取得该画所有权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画的所有权
C、甲与丁在转让合同约定的借用事项属于物权变动公示方式中占有改定的情形
D、甲与丁约定的这种交付方式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关于交付的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但是占有改定不能满足善意取得制度意义上的“交付”要求;丁是善意的、支付合理对价;转让合同有效。本题中,甲的转让行为构成无权处分,需要经过乙与丙的追认后,该转让行为才有效。此外,甲与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借用关系属于占有改定,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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