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税法

当月教育机构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26

注会税法单选题

2019年12月某教育机构当期的销项税额为68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其中有5万是购入元旦员工福利取得进项税额,当月该教育机构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为( )万元。

A、3 

B、2.5 

C、4.5 

D、3.75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教育属于生活行服务业,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12月该教育机构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30-5)×15%=3.75(万元) 

没有做对的同学也不要灰心哟!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最好的保鲜就是不断进步。自我塑造的过程很疼,但终将遇见更好的自己!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提供注会考试《税法》练习题,通过做题,能够巩固所学知识并灵活运用,考试时会更得心应手。

相关链接: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