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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会25周年庆
  • 教育机构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为( )万元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16

    注会税法单选题

    2019年12月某教育机构当期的销项税额为68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其中有5万是购入元旦员工福利取得进项税额,当月该教育机构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为( )万元。

    A、3 

    B、2.5 

    C、4.5 

    D、3.75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教育属于生活行服务业,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12月该教育机构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30-5)×15%=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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