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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是( )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23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来说,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接受老师的授课指导必不可少,但是课后若是不通过做题巩固知识,也是纸上谈兵,所以,小编喊你来做题啦!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练习题,一起来练习吧~

    注会经济法

    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是( )。

    A、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但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 

    B、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C、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D、董事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法》规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公司未召开会议而作出决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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