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10

你想要的生活别人正在生活着,你所盼望的别人正在经历着。唯有向前才能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一步,也唯有奋斗才是走向理想生活的正确道路。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练习题,一起来练习吧~

注会经济法

单选题           

      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但该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现已刑满释放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选项A、C均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不得担任管理人,选项D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这道练习题做对了吗?如果做对了就接着继续练习吧!没做对的同学也不要气馁!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马上报课学习>

相关链接: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