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4年9月10日,甲企业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发货2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000元。双方协商含税运费2000元由乙公司承担,但承运部门(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甲企业。当天甲企业办妥托收手续,要求乙企业支付款项共计119000元。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纳的增值税是( )。
A. 34096.40元
B. 34200.00元
C. 34290.60元
D. 34092.40元
【正确答案】D
【正确率】29.44%
点评:上周这个题目错的比较多,本题主要考查的增值税的计算,需要大家掌握。
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200×17%+2000÷(1+17%)×17%-2000÷(1+11%)×11%= 34092.40(元)。运费仍由购买方承担,但运费发票是开具给销售方的,所以不符合代垫运费条件,甲企业应将2000元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处理,同时甲企业支付运费可以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题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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