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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除斥期间(四十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0

    再遥远的目标,也经不起执着的坚持。注会的学习是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呈得住艰辛,耐得住寂寞,唯有不变的坚持,才让我们一步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学员答题情况,精选上一周《经济法》科目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注会易错题

    【多选题】     

    关于除斥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

    B.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C.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D.除斥期间只是让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正确,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选项B正确,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只是让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

    点评:本题考核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此外,需注意区分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以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但两者有如下区别:(1)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2) 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主动审査。(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只是让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实体权利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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