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做大量的习题。想要在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必然少不了每天的坚持。
单选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条件。2023年1月份生活服务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则该纳税人2023年1月份应纳增值税( )。
A、0.9万元
B、4.9万元
C、4.4万元
D、5.9万元
(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0%=1(万元)
(3)10月份抵减后的应纳增值税=5.9-1=4.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时间 | 加计比例 | |
生产性服务业 | 生活性服务业 | |
2019.4.1-2019.9.30 | 加计10% | 加计10% |
2019.10.1-2022.12.31 | 加计10% | 加计15% |
2023.1.1-2023.12.31 | 加计5% | 加计10% |
【提示】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判定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单选题
某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2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930万元,进项税额56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23万元,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某电信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270
B、191
C、219
D、247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930-560-100=27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560×5%+23=51(万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70-51=219(万元)
【点评】本题考查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一: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当月发生的,那么,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直接不包含该进项税额,也不用确认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二: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前月份确定的,如果确定时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扣减进项税额转出,应根据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情形三: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之前月份确定的,如果确定时没有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不扣减进项税额转出,也不调减加计抵减额。
单选题
某娱乐服务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12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150万元,进项税额12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8万元;简易计税项目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征收率为3%。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该娱乐服务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1.8
B、2.2
C、4.2
D、0
多选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
A、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B、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C、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D、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单选题
关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同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C、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D、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单选题
位于天津市的某度假村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7月该公司的销项税额为36万元,进项税额为1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3万元。该度假村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万元。
A、19.80
B、22.20
C、22.80
D、24.00
7月应纳增值税的加计抵减额=12×10%=1.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3+1.2=4.2(万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额=36-12=24(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4-4.2=19.8(万元)
单选题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选择差额纳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 2022年10月对外提供旅游服务,取得不含税旅游费收入400万元,其中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门票费等不含税金额50万元;购入旅游巴士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该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2.34
B、3.06
C、4.36
D、5.40
【点评】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需要注意业务发生的年份来判断适用加计抵减的具体比例。
时间 | 加计比例 | |
生产性服务业 | 生活性服务业 | |
2019.4.1-2019.9.30 | 加计10% | 加计10% |
2019.10.1-2022.12.31 | 加计10% | 加计15% |
2023.1.1-2023.12.31 | 加计5% | 加计10% |
加计抵减计算: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比例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提示】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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