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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每日一练:城建税的计税依据(2022.07.2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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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账面上计提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B、生产企业拖欠消费税加收的滞纳金  

C、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D、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选项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选项C,直接免征或减征“两税”,同时也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举例:位于市区的某公司7月留抵税额30万元。8月销项税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
1.如不考虑留抵退税问题,则8月应纳增值税=100-10-30=60(万元),应纳城建税=60×7%=4.2(万元)。
2.考虑留抵退税政策,假设8月退还7月留抵税额12万元,8月应纳增值税=100-10-18=72(万元)。
但城建税不以72万元为计税依据,而是以60万元(72-12)为计税依据。应纳城建税=60×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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