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A、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乙
B、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C、甲公司董事丁
D、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因此选项A不选;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属于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选项B中,由于已经超出了3年,因此可以担任;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属于有利害关系,因此选项C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属于利害关系人,因此选项D不得担任。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财务成本管理》(2016-05-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16-05-04)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包括网校精编题目测试和历年试题测试两大部分。注册学员登录后系统记录做题结果,方便您随时查看在线测试记录,让您的复习备考更加科学有效。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应试能力,正保会计网校除了开设每日一练,还有机考模拟系统、移动班、题库、考点汇编电子书等多种形式的试题练习中心,通过这些试题练习,可以从各个层次和角度深入了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内容!
正保会计网校
2016-05-04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