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

普通 来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03-11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深圳市通过2021年度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本年度可以继续执业(下列名单不包括2021年新注册、外地转入未参加深圳市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详见附件)。

    在此公告上未刊登名单的注册会计师,自即日起应当暂停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待符合2021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条件,并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协会官网上公告方能执业。

    注册会计师必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方可执行其法定业务。社会公众如发现下列专职注册会计师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报,举报热线83515412。

附件: 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通过2021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2月2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