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场次安排的公告
根据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目前,上述考区会计科目考试场次已经安排完毕,请相关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在“报名状态”中查询考试时间,按照报名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按照报名简章要求,在7月20日至31日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通过后,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中注协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我们将第一时间在中注协官方网站发布(www.cicpa.org.cn),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感谢广大考生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5月1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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