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普通 来源:财政部 2017-06-23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 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

财会﹝2017﹞1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财政部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docx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