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政策解析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

普通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09-01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沪会协〔2016〕12号
关于公布上海市2016年度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的通知》(沪会协〔2016〕2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市符合2016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条件的5833名注册会计师名单公告如下。凡2016年1月1日前批准、在本公告上未刊登名单的注册会计师,自即日起应当暂停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待符合2016年度任职资格检查条件,并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协会网站上公告方能执业。

注册会计师必须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方可执行其法定业务。社会公众如发现下列专职注册会计师有执业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举报,举报电话:64228466。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公布上海市2016年5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公布上海市2016年6月通过任职资格检查注册会计师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4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