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金融资产可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会计准则,以下情况下的金融资产可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是指非衍生金融资产,其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资产或贷款和应收款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公司有意愿并有能力持有该资产至到期日;(b)公司持有该资产的期望收益主要来自资本增值。
2.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这是指公司以长期投资的形式持有的权益工具,在其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可以将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将不会计入当期损益。而且,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