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2014注会考试《经济法》第二章练习题: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0-27

  2014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单项选择题:

  下列法律规定中,属于长期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是( )。

  A、《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当减少财产行为的期间为1年

  D、《合同法》规定,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注册会计师公众号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