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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3-10-14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不同  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股东人数上下限规定不同  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出资证明形式不同  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为出资证明  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不同  股东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除法律限制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为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元  为人民币500万元 
组织机构不同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非必设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必设机构 
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  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不同  无限制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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