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关税完税价格。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六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3.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全面掌握本考点,本考点选择题、计算题都会考查到,尤其是计算题,一般计算进口环节缴纳的税金,确定完税价格对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正确计算至关重要。
【主要考点】: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不包括:
1.出口关税税额;
2.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
3.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①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
②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
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计算;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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