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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考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10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本考点属于《会计》第二十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主要考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③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④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几种情况

  a.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b.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a.商誉的初始确认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会计确认为商誉。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b.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c.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

  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二十章主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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