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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建造合同收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7-03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建造合同收入。本考点属于《会计》第十一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合同收入的确认

  2.合同损失的确认

  3.建造合同的主要账务处理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练掌握本考点。

  【主要考点】建造合同收入

  (1)合同收入的确认: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完工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合同损失的确认: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A.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B.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建造合同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②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③确认实收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确认同收入、成本、毛利——完工百分比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贷记,表示损失)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计提损失准备(针对没有完工的部分)

  计提准备的金额=(成本-收入)(1-完工进度)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⑤工程完工,对冲“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账户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期末将“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对冲,“工程施工”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十一章主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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