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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备考指导:巧析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06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考试中的重头戏,而当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问题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戏份,今天就给大家来解解这个结,这个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 当月工资<3500

  大家知道为什么要与3500比较么?弄清这个问题就简单了,税法规定当月工资每月可以扣除3500的费用,剩余的部分才交税,低于3500标准的,连费用都不够扣,更谈不上交税了,这也体现了一种税收优惠。

  如果你当月工资3000,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那么当月工资3000低于费用扣除3500的标准,那当月工资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为了让个人充分享受到这种3500费用扣除的优惠政策,那么税法就允许剩下的500可以在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中扣除,也就是说10000中要减去500,即9500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举个例题来体会一下:

  例题:中国公民李某2015年1月份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李某2015年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首先,当月工资3000小于3500,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而还有500元李某没有充分享受到费用扣除优惠,那么这500要从全年一次性奖金9000元中扣除,这样才使李某充分享受到3500费用扣除这种优惠,所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9000-500=8500(通常做题时这样列示:9000-(3500-3000)=8500),然后用8500/12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即:【9000-(3500-3000)】/12=708.33,所以适用税率为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9000-(3500-3000)】X3%=8500X3%=255(元)。

  (2)当月工资>3500

  当月工资超过3500了,那么工资部分可以扣除3500,工资剩余部分要纳税,此时纳税人工资部分就已经充分享受了3500费用扣除这种优惠了,所以工资单独算工资的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算它自己的个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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