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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股票发行的基础知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2-21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注会备考就是一场比拼耐力的马拉松。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希望广大学员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经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知识点:股票发行的基础知识 

1.证券的种类:目前主要可以分为股票、债券以及混合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1)政府管理:由政府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交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服务机构。

★3.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该规定也适用于公司债券

看对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看人数 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人数超过200人(大于200)
看方式 ◆以公开方式(广告、公开劝诱等)发行
◆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构成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4.证券法意义上的公司类型: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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