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6

  荀子说过:“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句话对于广大的注会考生来说再合适不过。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现阶段是预习的黄金时期,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税法》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2017年注册会计师预习阶段知识点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知识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当期购进扣税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代扣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 (1+税率)× 税率。

相关链接:2017年注会预习阶段《税法》第二章知识点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直播+录播 无限畅学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

截图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微信打开扫码

找对组织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