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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2-21

知识点:合伙人 

(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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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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