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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保证合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12-16

知识点:保证合同 

(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2)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012年单选题)

(5)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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