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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9-12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和履职要求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

  (1)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2)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3)对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履职要求

  (1)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损失。

  (2)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3)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4)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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